《一世狼王》转载请注明来源:UC中文网uczw1.com

第四百四十四章火鸟林

众人蜂拥朝着传送法阵冲了过去,任枫也跟在其中,被传送进了落神山。

眼前白光一闪,任枫站稳了身体,打量着四周。

四周光秃秃的一片,到处都是起伏的山岭,一股阴郁的气息弥漫在空气之中。

随着众多家族和门派都进入了洛神山中,天空上闪烁着五颜六色的光芒,这是各个家族和门派集结的信号。

关于洛神山中的地形,在上千年的探索下,早已经被各大家族和门派熟知,连任枫都从风天宇那里获赠了一张地图。

掏出地图,任枫仔细的查看了起来。

他现在位于落神山的南部,一处名为松石岭的地方,远离落神山的中央地带,上面标注的地点繁多,不过在中央地带用红色圈起来一块区域,火鸟林。后面标注着大凶两个字。

火鸟林,号称绝地中的绝地,乃是落神山最为凶险之处,传闻里面有着无数只火鸟,这些火鸟极具领地意识,且战斗力异常的强大。但凡有人进入,就会引起它们的群体围攻,久而久之,便没有武道者敢进入那里。

任枫思索了片刻,眉毛一挑,朝着火鸟林的位置行去。

他的想法很简单,这落神山每百年开启一次,想必和虚空帝主恩泽后世的想法有关,不过这等大能,他所遗留下来的宝物肯定不会这么轻易的让别人拿去,必然要经过他的一番考验。

如果照着这样的思路推测,那么火鸟林必然是他的最后一关考验。如若通过以后,肯定会有着不同凡响的奇遇。

虽说那些火鸟凶名在外,任枫还是有着一定的把握,毕竟圆月弯刀是对付群攻最好不过的武器,那些火鸟数量优势在他面前体现不出来。

大约三个小时后,任枫来到了火鸟林的入口处,周围异常的安静,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燥热的气息。

任枫抬脚走了进去,刚一进入,便听到头顶处传来一声异响,只见不远处的树干上,一只麻雀大小,通体赤红的飞禽正死死的盯视着任枫,它豆大的眼珠带着一丝凶狠之色。

“哦......”任枫摩擦着下巴,心里一点慌乱的情绪都没有。

传闻这火鸟身体异常的灵活,嘴里还能喷出炽烈的火焰,一旦被沾染上,就只有死路一条。

“先拿你试试手。”

任枫眉毛一挑,取出青锋剑,朝着火鸟刺了过去。

仿佛被任枫的举动所激怒,那火鸟发出愤怒的嘶吼声,化为一道红色的闪电,朝着任枫扑了过来。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小说推荐:《全息小饭馆[美食]》《从地球开始进化的海族》《大魔王,小狂妃!》【墨墨中文网】《千仞雪怀中签到,成为斗罗大反派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都市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婚后疗伤

婚后疗伤

玉寺人
一开始俞九西只是来陪哥们儿到中医院针灸的,但那年纪轻轻就当上主治医的小丫头真的很有意思古板,严肃,一丝不苟,浑身都是书卷气,始终带着的口罩下却是一张娇美明艳的脸天生尤物,不免让人一见倾心俞九西开始了装病去看医生的追人“俞先生。”陆鹿推了推眼镜,皱眉问:“你身上还有好地方么?怎么年纪轻轻这么不会保养?”“是啊。”俞九西眨了眨眼,骚气外露:“所以就想娶个医生当老婆,最好是中医,会针灸。”小姑娘一愣,只
都市全本24万字
我是导演,我不比烂

我是导演,我不比烂

不是老狗
2006年,许鑫做了一个梦,梦里,他看到了一个处处在比烂的娱乐圈。为了博出位而不顾一切,为了流量而大费周折。“既然如此,为什么不能活成一束光呢?”(高清无码无虐无狗血,人品保证,放心入坑)
都市连载1128万字
校花的贴身高手

校花的贴身高手

鱼人二代
一个大山里走出来的绝世高手,一块能预知未来的神秘玉佩……林逸是一名普通学生,不过,他还身负另外一个重任,那就是追校花!而且还是奉校花老爸之命!虽然林逸很不想跟这位难伺候的大小姐打交道,但是长辈之命难违抗,他不得不千里迢迢的转学到了松山市,给大小姐鞍前马后的当跟班……于是,史上最牛B的跟班出现了——大小姐的贴身高手!看这位跟班如何发家致富偷小姐,开始他奉旨泡妞牛X闪闪的人生……本书有点儿纯……也有点
都市连载3433万字
杨羽芸熙

杨羽芸熙

鸿运当头
他只是来乡村支个教,没想到进入了一个没有男人的小村落………
都市连载253万字
重回1982小渔村

重回1982小渔村

米饭的米
【这是一个海边人上山下海的日常小说!没有装逼打脸,只有上山下海的悠闲!年代文,日常,赶海,种田,养娃,家长里短,不喜勿入,勿喷!】叶耀东只是睡不着觉,想着去甲板上吹吹风,尿个尿,没想到掉海里回到了1982年。还是那个熟悉的小渔村,只是他已经不是年轻时候的他了。混账了半辈子,这回他想好好来过的,只是怎么一个个都不相信呢……上辈子没出息,这辈子他也没什么大理想大志向,只想挽回遗憾,跟老婆好好过日子,一
都市连载433万字
昼伏

昼伏

春意夏
在众人眼里纪时昼对谁都很友好,唯独对待方霁的态度恶劣,仿佛对方是一只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狗。而方霁还真是。被纪时昼命令脱掉衣服时方霁没反抗,事后才忧心忡忡地问:“小昼你喜欢男人吗?”纪时昼一点都不想回答这个蠢问题。五年前那个春天,是他把遍体鳞伤的小狗捡回家,并亲口告诉方霁一切都会过去。五年后的如今,所有人都觉得纪时昼对方霁不够好。只有方霁不觉得。而事实上,是人类离不开小狗。年下差两岁纪时昼x方霁口嫌
都市全本33万字